

课程名称:古筝
课程类型:艺术类
授课对象:5-16岁学生
课时安排:大班选修课程每学期8次课,每次2课时,一个学期16课时
课程定义:古筝是中小学音乐艺术课程所设置的一门有选择性的选修课程。古筝课程融知识性、技能性、艺术性、实践性为一体,对发展学生音乐才能,提高音乐素质,培养学生树立热爱民族音乐的感情,促进民族器乐的普及与发展,具有重要作用。

前 言
古筝又名“秦筝”,中国传统民族乐器之一,分布甚广。 其发音清脆悦耳,如山泉流畅。按五声音定弦,极具中国民族特色。筝的形制为:长方形木质音箱上,一弦孔与弦轴张弦。弦架于可以自由于移动的“筝柱”(即马)上,一弦一音,按五声音阶排列。右手用姆指、食指、中指弹拨琴弦,分别称为托、劈、挑、抹、剔、勾,还有摇指(颤音)、琶音等。筝的音域宽广,音色明亮、清脆。吟揉等手法的运用,使它与人声十分近似,演奏起来十分迷人。古筝发展到近代,在不同地区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流派,各有独特的演奏技巧和代表曲目。在现代民族管弦乐队的合奏中,筝已居非常重要的位置。
一、课程目标
(一)整体目标总目标:具备理解、分析、鉴赏所选乐器音乐作品及其演奏风格特点的能力。 进行齐奏、重奏、合奏、伴奏训练,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,提高学生内心听觉和艺术表现能力。培养热爱民族音乐的感情。
(二)分阶段目标(第一学期)
本学期主要学习古筝一级曲目《北京的金山上》《孟姜女》,辅助练习曲练习筝演奏相应指法如勾、托、抹、大小撮,筝的半音按弦等。
二、课程内容
练习曲 | 乐曲 |
1《大、中指配搭组合》 2、《大、中、食指指法组合》 3、大撮与《八度练习》 4、小撮与《合音练习》 | 1、《北京的金山上》 2、《孟姜女》 |
三、课程实施
1.课程实施原则:
(1)自愿性原则:古筝课程的学习建立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,为小班选修课程。
(2)趣味性原则:课程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要充满趣味性,培养学生兴趣爱好。
2.课程实施准备:配备较规范的授课琴房和相应设备(包括谱架、古筝);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;配备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音像资料;图书、期刊(含纸质和电子等);教学课件、网络资源等。
3.教学组织方式:小组课堂教学
4.授课时间:单周上课,共八周,每次两课时。
四、课程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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